微型電動葫蘆廠家與您共同見證那些起重事故
起重安檢無小事,安全責任重泰山! 起重事故案例分析:筆者因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委托于2006年9月采訪了與此次事故相關的用戶單位負責人、設備管理人員、維修電工。通過采訪,了解到此次事故發生的原因::設備檢驗不合格;經查詢該臺起重機法定定期
微型電動葫蘆廠家提醒您:起重安檢無小事,安全責任重泰山!

起重事故案例分析:筆者因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委托于2006年9月采訪了與此次事故相關的用戶單位負責人、設備管理人員、維修電工。通過采訪,了解到此次事故發生的原因::設備檢驗不合格;經查詢該臺起重機法定定期檢驗報告書,該設備近一;第二:機修工無證上崗;該企業平時負責維修起重機的機修工未經培訓取得特種;第三:設備外觀狀況惡劣。
起重事故案例分析
筆者因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委托于2006年9月對某鋼管有限公司一臺LDA型3T電動單梁起重機因起升失效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進行現場技術分析。鑒于事故原因的典型性,本文特別建議安全監管部門重視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據現場人員介紹,事發當時,起重機操作人員正按住上升按鈕起吊一捆鋼管,當鋼管起升到一定高度時,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起升失去力矩,重物急速下墜,壓倒一名正在鋼管下方擺放墊木的工人,造成該工人死亡。
筆者分別對用戶單位負責人、設備管理人員、維修電工進行了詢問,調取了有關設備檔案,并在事故現場對設備進行技術勘察。
:設備檢驗不合格
經查詢該臺起重機法定定期檢驗報告書,該設備近一輪由當地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出具的定期檢驗報告書結論為不合格,整改單所列主要問題為上升限位保護失效以及其他外觀缺陷。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有出廠合格證書。
第二:機修工無證上崗
該企業平時負責維修起重機的機修工未經培訓取得特種設備維修操作證,日常維修起重機屬無證上崗。維修工對起重機特有的安全常識未能掌握;使用單位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對起重機的管理規定缺乏必要的了解;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該廠因廠房高度不足,在用的數臺起重機的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均已發生不同程度的沖頂變形,而該廠負責人、設備管理人員、機修工對起重機沖頂事故的危害性認識淡漠,思想意識中認為沖頂只是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正常的故障。
第三:設備外觀狀況惡劣
該臺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外殼受損嚴重,卷筒下方殼體嚴重破損,吊鉤滑輪罩殼頂部變形,鋼絲繩繩頭固定端長頭處已發生嚴重斷股,說明使用中曾發生過嚴重的沖頂過卷揚(見圖1所示)。其他缺陷還包括:吊鉤無防脫鉤安全裝置,大小車橡皮緩沖器失去,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電機風葉罩殼失去,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電器箱蓋失去等,證明平時使用狀況較差。
為進一步明確事故原因,事故調查組約用戶、事故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制造單位和事故調查組3方同時到場,并邀請當地某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制造廠技術專家,對事故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進行解體檢查。在對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的卷筒進一步拆卸檢查時發現,卷筒在固定鋼絲繩頭一端(減速器側)發生嚴重破裂,其中一塊較大缺口已不見碎塊(見圖2所示)。此端卷筒與花鍵軸套外周裝配連接已發生旋轉移位,故此端卷筒已失去旋轉方向的有效機械約束(見圖3所示)。###此可以確定,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卷筒機械約束突然失效造成重物的突然下降,而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沖頂過卷揚是造成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卷筒機械約束破壞的主要原因。
由此可知,起重機未經檢驗合格投入使用,是程序上的違章,這是事故隱患之一;指派不具備起重機知識的“土電工”對起重機進行維修,“只求起重機能動,不顧起重機的安全裝置有效性”的維修做法是事故隱患之二;廠房高度不能滿足使用要求,導###限利用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起升空間,以及對上限位保護的忽視,對沖頂事故危害的意識淡漠,是事故隱患之三;而發生沖頂過卷揚造成卷筒破壞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機電類特種設備,特別是小型單梁起重機,一旦發生事故,造成的影響沒有承壓類起重機大,因此,在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觀念中,存在著厚此薄彼的潛意識。但由于小型起重設備在生產企業中應用的廣泛性,它在在冊起重設備中所占的比例幾乎超過70%。事故中存在的惡劣工況在諸多小型民營企業中更為普遍,如企業因廠房高度不夠致使起重機提升高度不足,從而極限利用起升高度而發生沖頂。而沖頂如果沒有直接導致鋼絲繩因過卷揚而破斷,甚###沖頂損壞了鋼絲繩,一般使用企業都只是對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進行殼體整形、導繩器修復、鋼絲繩更換等外在的修理行為,而往往忽略了對其造成的潛在危害的檢查。本起事故是一個教訓。
本起事故中卷筒發生的破壞本身在外殼體內,又被鋼絲繩包裹隱藏,不做解體檢查很難發現,一旦達到受力極限立即導致機械約束失效,發生重物突然性墜落,后果不堪設想。以作者多年檢驗實踐經驗,在此提醒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使用管理人員,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的電源一定要注意相序,相序的錯位也能導致原來有效的上限位保護失效,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在新造車間里的起重機電源由臨時電源換成正式電源時,或者是起重機電源重新接線時,如果不對此進行起升限位檢查試驗,不能察覺其有效與否。等到真正工作時,如果操作者不留神將吊鉤上升到極限位置,發現得早,將會陷入重物吊在高空只能上、不能下的困境;發現得晚,可能直接造成過卷揚導致鋼絲繩斷裂、重物墜落。此次事故提醒我們,在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使用管理中,應時刻保持起升上限位保護的可靠有效,上限位動作時預留規定的適當高度余量,實現從硬件上保證安全的理念,杜絕沖頂現象;一旦發生沖頂現象,應拆卸殼體,檢查卷筒有無受損,確保消除“內傷”,消除隱患。
以上關于鋼絲繩微型電動葫蘆操作事故的資訊由微型電動葫蘆廠家清苑縣###起重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編輯組織整理,希望廣大客戶在進行起重作業之前引以為鑒,謝謝!